为进一步培育和支持全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日前,江西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关于明确帮扶产业支持范围切实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财政资金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定范围、列清单、严要求。 发展产业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根本之策。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相关主管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一系列帮扶政策举措,但在政策实施和使用资金实际过程中,各地普遍反映,“全产业链发展”概念相对宽泛,中央和省级政策文件对“产业”尚无明确界定范围。针对存在的问题,江西省财政厅积极与财政部汇报、对接,主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提出细化相关扶持政策思路,印发文件对财政衔接资金帮扶产业支持的范围作了明确界定,让相对模糊的“产业”范畴变得清晰明朗,进一步增强基层对政策的理解把握和实际可操作性、可执行性。 《通知》聚焦财政支持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全产业链发展等,从五个方面界定了衔接资金对产业的支持范围。一是生产项目补助,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渔业和畜牧业等产业发展及其基地建设补助,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等;二是加工流通项目补助,主要包括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农村物流、品牌打造和展销平台等;三是配套设施项目补助,主要包括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业路、旅游路和资源路,生产通水、通电和通网等;四是服务支撑项目补助,主要包括新技术推广、技能培训等科技服务;五是金融支持项目补助,主要包括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的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及贴息,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 据了解,“清单”式支持政策的制定实施,有利于积极引导各地对标对照,综合考虑本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持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帮扶产业项目,进一步带动当地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普通农户受益稳定增收。 今后,江西省财政部门将坚持把发展产业作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重点,抓好政策落地落实,并跟进评估政策实施效果,督促各地逐年提高产业资金占衔接补助资金比重,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更为有力的产业支撑。 (孙以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