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口检查站开展宣传告知 交警提醒:请市民及时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2-24
东方网-东方新闻-社会新闻-道口检查站开展宣传告知 交警提醒:请市民及时处理交通违法-

    图说:道口检查站开展宣传告知。交警供图

    “好的,我知道了,一定赶在3月25日之前去把自己车辆的违法处理掉”,今天(2月24日)上午10点,记者来到宝山交警支队洋桥检查站,看到民警正在检查一辆黑色的小客车,经过核查,发现该车辆有1起违法未处理,检查站的民警随即将手中的告知宣传单给驾驶车辆的中年男子,并告知驾驶员:“3月25日新《条例》实施之后,如果发现机动车在本市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接受处理记录累积达到五起以上的,交警可以采取先予扣留机动车行驶证的措施”。

    据悉,目前全市各交警道口检查站都已经安装了车驾查控系统,辅助民警发现违法逾期未处理的车辆。如果车辆违法记录达到五次(未处理)以上的话,系统会实施自动报警,检查站民警将第一时间对车辆进行拦截检查,3月25日新条例之后,驾驶员还将面临暂扣行驶证,不能上路行驶。

    图说:道口检查站开展宣传告知。交警供图

    10点20分,车辆临检过程中,宝山交警指引一名中老年驾驶员用手机扫描了“上海交警APP“的二维码,并告诉驾驶员可以下载使用该软件查询自己的交通违法记录,同时还可以在APP客户端缴纳罚款。驾驶员表示很感谢警方的善意提醒。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希望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往很多车主要等到验车前才去处理自身的多个罚单,那么,3月25日新条例之后,在上路行驶时,就会被路面巡查的交警予以拦截并暂扣行驶证,行驶证被扣留就意味着车辆不得继续上路,建议市民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有查询违法、缴纳罚款需求的市民可用手机下载上海交警APP,以线上的方式缴纳罚款。近期,全市交警部门将陆续向辖区内的途径车辆和车主发放新《条例》的宣传手册,希望广大车主谨记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条款内容。

    法条链接:3月25日即将实施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七十九条规定:执行职务的公安民警发现机动车在本市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接受处理记录累积达到五起以上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行驶证,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处理完毕后,发还机动车行驶证。(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 胡彦珣 通讯员 李辉)

    侬好上海由新民网出品

    微信号:helloshanghai2013

    吃喝玩乐、上海故事、同城活动

    每天热爱上海多一点,

    加入小侬家族就对啦!

    新民晚报官方微信

    微信号:xmwb1929

    有用、有益、有趣

    街谈巷议微信

    微信号:xinminwangshi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